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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中小学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课堂教学大赛“优课”评价指标

2016年04月29日 14:40:19 访问量:627

            鞍山市中小学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课堂教学大赛“优课”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权重

        

分值

优秀

良好

一般

教学设计

10

教材与学情分析准确、全面;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可操作,体现三维目标整体要求;重点、难点处理符合学生认知规律;情境与活动设计指向问题解决。

9-10

7-8

5-6

0-4

教学过程

10

教学环节相对完整、过程流畅、结构清晰;课堂容量适当,时间布局合理。

9-10

7-8

5-6

0-4

10

教学组织形式多样,方法有效,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反馈和评价及时恰当。

9-10

7-8

5-6

0-4

10

面向全体、注重差异,学生参与面广;突出学生主体性和教学互动性。

9-10

7-8

5-6

0-4

15

熟练、合理地应用信息技术设备;应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学习、课堂交流和教学评价。

13-15

10-12

6-9

0-5

15

应用数字资源改变教学内容呈现方式,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和应用知识。课件运行平稳正常,链接准确;视频画面清晰,声画同步。

13-15

10-12

6-9

0-5

教学效果

10

学生学习兴趣浓厚,积极主动,参与度高,在学习活动中获得良好体验,课堂气氛活跃有序。

9-10

7-8

5-6

0-4

10

完成既定教学目标,使不同层次学生都能基本掌握所学科目的知识。

9-10

7-8

5-6

0-4

10

能推动学生在学科思维、实践能力和情感态度等方面得到有效发展。

9-10

7-8

5-6

0-4

 

      优课评选的因素

p            优课评选的首要依据是课程标准,修改的课程标准提出“四基” ,即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学科思想和基本课程经验,前三者可作为设计目标达成的依据,后者体现教学方式改变,可作为设计教学过程指标依据

p            要“突出用信息技术上好一节课”

p            一节好课光考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显然是不够的,还应考虑学科、教师教学基本能力和教学策略,但评课不能脱离课,是评优课而不是评优秀教师,主要看目标达成程度和过程的合理性,在课之外的能力评价不具备可测量性(先确定等级,然后再确定分值)

 2014年度教育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优课评价指标的结构框架(参考)

2014年度评价指标见附件1下载查看。



 

  • 附件(1个)
  • 大赛评价标准.doc (1153kb) 下载
编辑:曹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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