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制度 > 【管理制度】实验小学值班(巡逻)制度

【管理制度】实验小学值班(巡逻)制度

2011年04月08日 13:39:20 来源:鞍山市台安实验小学 访问量:654
 
1、学校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一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违者每项次扣1分。
2、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违者每项次扣1分。
3、做好全天候校内巡逻工作,特别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巡逻查看。在巡逻中,要清理在校园闲杂人员,密切注意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每发现一个闲杂人员扣直接责任人1分。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并及时报警。不及时报告者每次扣3分。
5、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及时报告者每次扣3分。
6、随时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金宏岩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鞍山市台安实验小学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