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制度 > 【管理制度】实验小学考勤制度

【管理制度】实验小学考勤制度

2011年04月08日 13:48:08 来源:鞍山市台安实验小学 访问量:744
 
1、全体教师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师登校后签到,午后下班也要签到。
2、教师在工作期间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病事假半天由教导主任准假,病事假1天由分管副校长批条准价,病事假2天以上由校长批条准假,并告知教导处,病假3天以上要有诊断书。
3、教职工因事、因病缺勤要提前或当天请假,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准用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教职工去幼儿园接送孩子,早晚各允许半个小时。
5、上级部门组织活动需外出或各部门组织活动需停课,需有校长批条,并告知教导处。
6、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规定办理。
7、临时事假填写好记录,回校后要进行销假。
8、周例会请假、领导请假由校长准假。
9、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做如下处理。
(1)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
(2)工作期间有事不请假外出者,按“十不准”处理。
(3)旷工取消期末评选先进资格,并扣5分。
(4)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天扣0.3分。
(5)临时事假5次按一天事假处理扣0.5分。
10、一学期一次假不请出满勤的教师期末奖励100.00元。
编辑:金宏岩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鞍山市台安实验小学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