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所有设备物品由保管员与财会人员密切配合、建功立业立建全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二、仓库物品摆放有序、整洁、经常检查防止损失,努力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学校一切物品、设备不应以任何理由借给教职工和其它单位长期使用,更不能化公物为已有,任何人不许以任何手段侵占公物。
四、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设备物品管理工作工作,各保管员分别精心保管各自物品并登记上帐。
五、学校设备物品存放要固定便于使用,不经校领导和总务处许可不许动用。
六、教室、科室物品分别由班主任和科室负责人负责,如有损坏,每件扣2分,并以旧换新;报废物品经学校认定后处理。
七、人员变动时,必须把管理、借用的设备物品交接清楚,否则不能调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