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和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根据国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之际,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分批次、错峰开学。第一批次(高三年级)开学时间为4月15日;第二批次(初三年级)开学时间为5月7日;我市高二年级和初二年级于5月18日正式开学,高一年级、初一年级和小学高年级(四五六年级)于5月19日正式开学,小学低年级(一二三年级)于五月底前正式开学。为确保我学校安全、顺利开学,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家校携手、各方联动,共同筑牢校园群防群控的安全防线,现提出春季开学学生“七做到”和家长“四做好”倡议:
一、学生“七做到”
1.做到开学前如实填报《鞍山市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健康监测卡》,如体温≥37.3℃或有呼吸道症状者,由家长带领及时就诊。
2.做到入校前主动测量体温,凡存在发热、咳嗽、呕吐、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的,不得入校并由家长带领到医院就医;身体健康无异常,方可入校。学生痊愈后需持医疗机构提供的医学证明,无传染性疾病方可返校(疫情防控要求,家长需配合)。
3.做到疫情期间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校科学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
4.做到在校期间积极配合疫情排查,主动报告信息,校内住宿学生不得擅自离校,不串寝室。
5.做到分时错峰用餐。分年级、分班级实行错时就餐、分散就餐,保证集体就餐时人员间隔1米以上,不对坐、不交谈。
6.做到坚持体育锻炼,注意用眼卫生,保证充足睡眠时间,提高身体免疫力。
7.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通过主流媒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积极应对。
二、家长“四做好”
1.做好孩子健康监测。如发现孩子身体健康状况异常,及时送医治疗,及时报告学校。
2.做好孩子定点接送。即接(送)即走,配合交警及学校安保人员,确保学校门前良好的秩序。
3.做好社会活动管控。不带孩子参加非必要的外出旅行,不参加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聚集性活动,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
4.做好学校配合工作。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和监护职责,及时准确报送疫情相关信息,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开学后校园将实施封闭管理,无特殊情况家长不进入校园。
各位同学,各位家长朋友!按时开学,是大家热切的期盼;有序开学,是我们共同的期待!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最终赢得疫情防控全面胜利,为每一个孩子幸福健康成长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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