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千山风景区管理区教育办、局直高中及幼儿园:
为了推进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提高校本教研的水平,调动广大教师教育科研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决定评选鞍山市中小学“十二五”科研骨干与学术骨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师进修学校专兼职教育科研人员。
一、参评基本条件
1、从教五年以上
2、承担“十二五”市级科研规划课题
3、取得“十一五”市级以上科研成果
二、评选办法
1、评审参评者基本条件
2、组织书面答辩
3、认定加分条件(综合荣誉或单项荣誉、“十一五”学科骨干或科研骨干等)
三、申报名额
按所在县(市)区、学校教师总数1.5%申报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
2、学校推荐(申报表盖章并签字)
3、县区推荐(申报表盖章并填写申报汇总表)
4、市教科所评选(组织专家组课题论证,科研成果评审,组织书面答辩,荣誉证书和骨干证书认定)
五、评选时间安排
铁东区:10月11日;铁西区:10月13日;立山区:18日;
千山区:10月20日;海城市:10月25日;岫岩县:10月27日;
台安县:11月1日
注:鞍山市中小学“十二五”科研骨干与学术骨干申报表、鞍山市中小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鞍山市中小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汇总表可在“教育前沿网”下载。
鞍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鞍 山 市 教 育 学 会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