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转发《台安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转发《台安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年02月18日 22:32:16 来源:辽宁台安实验小学 访问量:329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党总支、局直学校党支部、台安高中党委:
现将《台安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推选。各单位确定的候选人要填报“台安县首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纸制版和电子稿),于3月5日前上报教育局党办。
 
 
 
中共台安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0-1-20
 
 
 
 
 
 
 
 
台安县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文件
 
台文委发〔2010〕1号
 
 

 

关于印发《台安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
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场党委、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党组、党委,各镇人民政府、农林牧场、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省市直单位:
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文明新风,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建设文明县城,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台安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台安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推选。
 
              
            
                      台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0年1月1
 
台安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
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全县人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发挥道德模范人物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我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的通知精神,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要求,以弘扬正气、传承美德为主题,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学习典型、宣传典型、争做典型,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台安营造良好的社会文明风尚。
   二、奖项设立
   台安县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种类型,共10名,予以表彰。
三、评选标准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事迹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面广。其基本标准为:
    1、助人为乐模范: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始终坚持帮助他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捐资捐物,在奉献社会特别是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2、见义勇为模范: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捍卫正义、勇斗歹徒,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和生命的英雄人物。
    3、诚实守信模范:有社会公认的诚信人格,特别在生产经营方面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事迹突出感人的模范人物。
    4、敬业奉献模范: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群众公认度高的社会公职人员。
    5、孝老爱亲模范:坚持孝老爱亲数年如一日,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尤其在家庭困难情况下,家庭成员相依为命、感情甚笃,特别在孝敬老人,爱护子女方面,事迹生动感人的模范人物。
   四、评选范围
   凡在我县居住、生活、工作、学习的所有公民,其典型事迹、事件发生在我县辖区,均可参加我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五、推荐方式
   次活动的道德模范候选人可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组织推荐:各级(村组归口镇场区)各部门(学校归口教育局、医院归口卫生局,各职能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归口相应的职能部门)可根据《方案》要求自下而上组织推荐初评,然后确定1—5名人选连同事迹材料上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二是个人推荐:广大群众可以以个人名义推荐身边符合评选条件的人或自荐作为道德模范候选人。每个公民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道德模范的评选。
   六、组织领导
   成立台安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县委副书记杨春荣任主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杨砚秋任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新闻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孙雪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文明办副主任周玉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班子,确定专人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和材料上报工作。
   七、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1月1日至1月31日,下发《台安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县电视台、县报、县文化网站发布消息,正式启动评选活动。向社会公布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推荐时间、推荐方式,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2、组织推荐。2月1日至3月31日,各级各部门可在宣传发动期间,边宣传边摸底,深入基层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如计生、政法、纪检、工商、税务等方面有无问题),确定候选人,填报“台安县首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3份,附 2寸蓝底免冠彩色数码照片3张,于3月31日前上报县组委会办公室。个人自荐的候选人,需准备相应的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3、实地考查,审核比较。4月1日至5月31日,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各级各部门和个人申报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初评,按照各类别1:6的比例确定实地考查的对象。在实地考查中,主要是核实收集事迹材料是否客观全面和挖掘人物事迹是否真实动人等等。经严格审核后按1:2的比例择优向社会公示。
4、公示投票。6月1日至7月31日,县组委会将确定20名候选人名单和他们的主要事迹在县电视台、县报、县文化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群众投票,按照公众投票支持率占60%和评委投票支持率占40%的比重,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提出全县道德模范获得者建议名单。投票可采取电话、信函和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投票地址:县委宣传部913室。视活动开展情况,将进行问卷测评,以确保群众参与投票的公正性。
    5、综合评定。8月1日至8月31日,由县组委会办公室对投票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报县组委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台安县首届道德模范人选。
   八、表彰奖励
    1、9月中旬,举行台安县首届道德模范人物颁奖大会。
    2、9月至12月,典型事迹推介,引导社会风气。
   九、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把组织评选的过程作为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过程,要成立相应班子,列入议事日程,确定党政领导和宣传委员专人抓,按时按程序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各级各部门在这次评选活动中,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具体工作中,各镇场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影响大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台安县首届道德模范是一项很高尚的荣誉,全县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此极为关注。各镇场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确保推荐的道德模范具有群众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叫得响、立得起,经得住群众的检验,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使评选表彰工作具有极强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电视台、县报、县文化网站要开辟专栏、专题报道模范人物事迹,要把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要着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和他们的先进思想,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编辑:金宏岩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鞍山市台安实验小学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辽宁台安实验小学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